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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法律信息

2026/3/6

1、全国人大发布10个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入选 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入选2026年2月28日消息,日前,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为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布一批通过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推动高质量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的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10个案例涉及农业农村、人工智能+、服务消费、生态保护、医疗卫生、未成年人保护、青少年心理健康、应急管理、防洪安全、公正司法等多个方面,充分展现了各承办单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的生动实践。其中,《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代表建议 做优新时代公正司法新产品》作为典型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网信办等部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案例就是其中之一。(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检察日报)

2、国务院公布《供水条例》。2026年2月15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供水条例》,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促进供水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供水安全,提升供水服务水平,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条例》共8章50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供水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坚持公益属性,实行开发水源和节约用水相结合,持续增强供水安全保障能力,促进供水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大供水水源保障力度。促进形成多水源保障供水安全格局,规定供水水源建设应当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当地水与外调水,实现多水源互补;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保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供水工程建设。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明确了供水隐蔽工程质量保障、调压调蓄设施配套建设和组织实施改造等相关责任主体。四是规范供水经营服务。明确了供水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对供水服务的总体要求,强化供水服务信息公开,严格水质检测要求,强化社会监督。五是强化供水设施管理保护。要求供水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对各类设施进行运行维护,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定期巡查检修,确保安全运行;明确调压调蓄设施的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六是健全供水应急管理与处置制度。对地方人民政府和供水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等作出规定。七是完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应予处罚的违法情形,加大处罚力度。(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年2月10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条例》旨在高质量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条例》共5章48条,主要修订了以下内容。一是完善自然保护区功能定位。根据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定有关标准,将自然保护区界定为以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和海洋区域。二是明确自然保护区建设总体要求。规定自然保护区建设应当贯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统筹保护和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社会共享的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三是落实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部署。明确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自然保护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相应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四是规范自然保护区设立。明确设立自然保护区应当具有的条件;将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统一整合为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定自然保护区区域范围的划定应当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等保护对象分布区域的完整性、管理可行性和周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五是强化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规定对自然保护区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内严格限制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日常巡护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自然保护区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六是严格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和执法主体,加大处罚力度。(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4、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26年2月6日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行政法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2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修改《城市绿化条例》等行政法规,调整了已变更的机构名称和职责划转涉及的机构名称,更好地适应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实践。修改《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行政法规,完善有关规划审批制度,与国家有关改革政策做好衔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废止《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更好地适应当前改革发展实践需要以及有关领域工作实际。(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5、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发布涉麻精药品犯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2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四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人民法院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工作情况,并发布涉麻精药品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在严厉打击和有效治理下,我国毒情向好态势持续巩固拓展,毒品案件数量大幅下降。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案件23732件,延续了自2015年以来的下降趋势,较2015年高峰时期(13.9万件)下降82.93%,较2024年(3.6万件)下降33.82%,已回落至2000年之前的水平,彰显了党领导下中国特色毒品治理的强大制度优势和综合治理效能。但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毒情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近年来新型毒品问题愈发突出,给禁毒工作带来许多新问题新挑战。从审判工作情况看,当前新型毒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呈波动式增长、占比增大。近年来,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加大,传统毒品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不法分子转而瞄向医疗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滥用、贩卖,导致新型毒品案件数量总体呈增长趋势。近三年,新型毒品案件“先急增后缓降”,呈波动式增长。同时,新型毒品案件已呈超越传统毒品之势,部分省份新型毒品案件在毒品案件中占比过半。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毒品滥用正在发生明显的结构性变化,依托咪酯滥用已经远超海洛因,成为仅次于甲基苯丙胺排在第二位的毒品。二是涉案物质来源多元、种类多样。涉案物质既有境外走私入境的,也有境内不法分子加工制作的,还有境内医疗机构、药店、制药企业流出的医疗用麻精药品。当前,被滥用的麻精药品种类繁多,但相对集中,主要为依托咪酯、美托咪酯、曲马多、右美沙芬、合成大麻素等。三是涉案物质隐蔽性强、伪装性强。新型毒品形态多样,花样不断翻新,突破了传统毒品的晶体、粉末、片剂形态,多被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咔哇酒、奶茶等饮品以及电子烟等日常物品售卖,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伪装性,既增加了打击难度,也容易迷惑青少年。此外,“笑气”、丁烷、替来他明及部分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等未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也不容忽视。四是滥用群体低龄化、犯罪主体年轻化。青少年心智不够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对新型毒品特别是麻精药品滥用危害认识不足,加之好奇心强、追求刺激及从众心理,容易受到误导、诱惑而滥用新型毒品。未成年人成为新型毒品滥用高危人群,甚至有初中生滥用。有的青少年滥用成瘾后,又被人利用、教唆参与毒品犯罪或者以贩养吸,从滥用者沦为犯罪者。五是犯罪手段网络化、智能化特征突出。新型毒品犯罪网上和网下交织更为紧密,“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式犯罪手段已成为毒品贩运新常态,贩毒分子借助网络勾连,利用物流寄递或“埋包”交付,使用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人毒分离、人钱分离更为普遍,查缉和取证难度增大,给案件审判工作带来新挑战。六是涉毒次生风险、衍生犯罪危害增大。吸食依托咪酯、曲马多等麻精药品后肇事肇祸的案件时有发生。有的被告人滥用右美沙芬后实施暴力行为,有的被告人滥用曲马多复方制剂后昏迷驾车撞人,有的被告人利用麻精药品的镇静、麻醉等功能实施强奸、抢劫等犯罪,这些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向全社会清晰传递了“滥用医疗用麻精药品亦属吸毒”“向吸贩毒人员出售此类麻精药品即系贩毒”的明确信号,旨在切实增强全民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人民法院将不断加强毒品案件审判工作,积极参与毒品问题治理,推动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6、最高法发布第十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2026年2月24日消息,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重大部署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深化县、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做实人民法庭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最高人民法院以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为契机,开展“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典型案例选编工作。在各地法院严格筛选、认真推荐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选取30个案例形成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十),近期分两批发布。一批案例从基层法院角度,总结各地因地施策,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指导辖区人民法庭规范入驻综治中心的经验做法;另一批案例立足人民法庭职能,展示各地全面到位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和“兜底”保障作用,有效激发前端解纷活力的积极探索,为各级法院、人民法庭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协调联动,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责任,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提供参考。(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7、最高法审委会讨论司法建议制发工作 张军强调最大限度凝聚共识 确保司法建议落实效果。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抓手,是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促推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务实举措。2026年2月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制发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张军主持会议。2025年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最高法审委会关于司法建议“重‘质’不重‘量’,关键看成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统筹管理,取得减“量”提“质”的积极成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最高法院、高级法院承担主要制发责任,中级、基层法院重在抓落实,不要求、不考核基层法院制发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推动司法建议制发更加规范有序;持续狠抓落实,将建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前端”治理;加强成果转化,将有效举措提炼上升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更加积极融入国家和社会治理。最高法有关部门积极同被建议单位沟通,持续抓实抓好1至8号司法建议协同落实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会上,审判委员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深入讨论研究,确定了2026年司法建议的题目,包括下级法院拟制发、反映的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司法建议,由最高法院提级制发。经讨论,对2026年司法建议制发工作计划进一步整合优化,压缩了数量、要求确保质量。会议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分析各级法院司法建议制发、落实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摆问题,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司法建议制发质效的良好氛围。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抓司法建议落实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上,坚决杜绝“唯数量论”,坚决摒弃“一发了之”。对于已经制发的司法建议,要持续深入抓落实,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要协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司法建议落地见效,促推行业和社会治理。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司法建议制发工作始终,深入细致做好调研、分析、论证,积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方面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共识,确保司法建议制发后取得更好落实效果。(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8、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2026年2月25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指导意见》。《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等问题作出全面规定,强调依法惩治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特点,对实践中较为典型的罪名适用、管辖规则、证据收集、数额认定、涉案财物处理等问题作了规定,为执法办案提供了明确指引。《意见》还坚持系统治理,立足惩防结合,对执法办案中推动行业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工作要求,强调通过健全长效机制,为水运物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共同抓好《意见》的落实工作,持续加强对水运物流领域侵犯财产犯罪的依法惩治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水运物流安全畅通,服务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9、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24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九场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总体情况、主要举措成效,发布《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年度报告(2025)》及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闯、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朝辉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679.1万件,同比增长22.0%;审结653.6万件,同比增长18.9%。案件调解撤诉率42.33%;一审案件上诉率2.88%,同比下降19.5%,申诉申请再审率0.46%,同比下降37%;申请执行率38.58%,同比下降8.56%。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稳步提升。王闯介绍,在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人民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29个高级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共建“两非”“两资”处置绿色通道,出台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项指导意见,明确25条司法保障措施,推动各地法院结合实际细化配套落实举措。2025年,全国法院以审判执行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助力民营企业纾困稳健发展。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金融类案件270.7万件,同比增长1.7%。全国法院以3家金融法院、8家金融法庭和300多个金融审判庭及专门合议庭等专业团队为牵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有效维护金融市场参与各方合法权益。“全国法院围绕优化商业银行资产质量、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大局,妥善化解金融领域矛盾纠纷,服务保障金融强国建设。”王闯表示。破产审判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批准在长沙、沈阳、贵阳、西安、郑州、福州设立6家破产法庭,全国共计24家破产法庭基本覆盖全国大部分中心城市,有力增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各地法院严格秉持“出清与挽救并举”原则,依法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稳妥推进破产处置,统筹推进涉外破产法治,稳慎开展个人破产、自然人债务清理工作,促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审查案件44936件,同比增长7.31%;受理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3.69万件,同比增长18.00%,审结3.19万件,同比增长5.07%。通过破产审判累计化解债务约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6万亿元、稳住就业岗位超12万个。为践行“办案就是指导”理念,推动民商事审判提质增效,最高人民法院强化条线监督指导,向各高院通报“发改提指”案件情况,统筹协调解决重大疑难案件审理难题;开展巡回审判67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深化法答网、案例库建设,运用数据会商机制统一裁判尺度;通过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提升法官业务能力。健全帮扶机制,推动工作均衡发展。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下一步,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条线将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加快出台新公司法配套司法解释,做好实施宣传,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加强对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案件研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制定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深入研究私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等新型金融案件司法应对举措,完善金融司法保障体系;三是加强破产审判工作,继续推进破产法庭设立工作,完善各项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做好破产法修订配套司法准备;四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司法协同治理,做实多元实质解纷,继续落实和出台相关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民商事矛盾纠纷。同步发布的五件2025年度民商事典型案例从不同侧面展现了人民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为统一裁判尺度、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0、最高法召开“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27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潘勇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二级高级法官黄西武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本次发布的7件案例集中反映了涉海经济纠纷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为新类型案件确立了裁判规则,为海洋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法律问题提供了明确指引。具体有如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护航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海上风电平台等新兴海洋产业具有投资额大、技术性强、利益关联方众多的特征,相关纠纷法律关系复杂、审理难度高,案件审理周期直接关系到项目各方的生产经营进程。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制度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高效化解新兴海洋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纠纷,助力海洋产业新动能高效稳健发展。案例一,上海海事法院创新运用“债务分批次清偿﹢财产保全分步解除”的立体化调解机制,在78天内审结标的额超3亿元的海上风电安装船舶融资租赁纠纷,既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企业停摆与资产闲置,实现多方共赢。案例七,广东海事审判两级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目标导向,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立“船壳险赔付﹢多案联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按比例受偿”的调解思路,实质化解诉讼标的额高达12.6亿元人民币的10起系列案件,妥善平衡各方权益,助力风电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有力提振海上风电产业投资和保险承保信心,为相关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精准界定权责边界,助力海洋科技创新。随着海洋科技的进步发展,深海资源利用、海洋能源开发等未来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新类型法律问题不断涌现,亟须明确的法律规则指引。案例二,针对可燃冰勘探开发纠纷,海口海事法院深入分析事故成因,准确认定各方当事人在特殊海洋地质条件应对、设备设计及应急操作等方面的过错,合理认定各方当事人责任,取得良好效果。案例三,厦门海事法院合理界定新型海洋装备的技术开发风险与合同违约责任,为海洋科技创新提供明确规则指引,避免对创新主体苛以过重责任,保护科技创新积极性。案例六,面对深海智能养殖平台的法律属性争议,广州海事法院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法认定海上养殖平台不属于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但属于该法规定的可救助财产,为解决海洋牧场建设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司法方案,为相关规则的完善提供实践支撑。三是发挥涉外海事司法效能,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维护航运商贸秩序稳定是发展海洋经济的前提和基础。案例四,在涉及27万吨进口原油被外轮拒绝卸货的紧急事件中,大连海事法院迅速行动,依法审查海事请求保全申请并裁定扣押涉案油轮,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成功说服外籍船长配合执法,及时化解巨型油轮海上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原油顺利交付,保障我大型石化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案例五,针对保税燃料油供应中常见的国内外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问题,宁波海事法院综合考虑船舶所有权变更和实际经营情况,准确认定关联公司人格混同,责令国内关联方就国外单船公司拖欠燃油款承担连带责任,有力维护供油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我国港口提升国际竞争力。“‘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海事纠纷案件16.8万件,其中涉外案件1.2万件,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司法动能。”沈红雨介绍。(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1、最高法召开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诈、侵财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诈犯罪案件和判处被告人数上升幅度明显放缓。电信网络诈骗、侵犯财产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26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发布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最高法刑三庭庭长汪斌、副庭长王鲁,最高法刑四庭副庭长司明灯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法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汪斌介绍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多发,并呈现出犯罪组织集团化、犯罪手段跨境化、犯罪形式复合化等新特点新变化。在一些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还衍生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人口贩运等暴力犯罪。2021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5.9万余件,判处被告人33.8万余人。其中,2023年审结案件数和判处被告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4%、38.6%;2024年同比分别上升29.4%、26.7%;2025年同比分别上升1.2%、4.5%,上升幅度明显放缓,这一积极变化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治理工作的阶段性成效。汪斌介绍,人民法院对于跨境电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以及所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坚决从严打击。截至2025年底,全国法院已一审审结涉缅北电诈犯罪案件2.7万余件,判处缅北电诈回流人员4.1万余人。特别是境内外广泛关注的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案,明家、白家两大犯罪集团案已完成全部审理程序,39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其中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两大跨境武装犯罪集团被彻底摧毁,有力打击了境内外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汪斌介绍,人民法院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始终坚持追赃挽损并重,注重在刑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持续追赃挽损,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此外,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获利情况等,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剥夺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削弱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司明灯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人民法院依法惩治侵犯财产犯罪工作情况。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新收一审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7.3万件,审结127.1万件,有力打击和遏制了侵犯财产犯罪高发、多发态势,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最近十年,侵犯财产犯罪案件收案量下降趋势更加明显,从2016年的32.2万件下降到2025年的27万件。多年来,诈骗犯罪始终居于人民法院新收刑事案件的前五位。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新收诈骗刑事案件从2022年最低5.2万件震荡上升至2024年的9.4万件,2025年也达到9.3万件。五年间,最高与最低年份收案数相比增长了81.2%,而同期全国法院一审新收刑事案件数量则呈现出下降趋势。“在数量持续增长、保持高位运行的同时,近年来诈骗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特征日趋明显。”司明灯表示,采用新兴技术,变换诈骗手法和“话术”,新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且呈现智能化趋势,AI换脸、深度伪造等前沿科技被应用于诈骗场景中。司明灯透露,针对诈骗犯罪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最高法刑四庭侵犯财产类犯罪法律适用研究专班已经起草了《关于审理诈骗刑事案件的意见》,未来将适时发布。近年来,随着诈骗等各类侵犯财产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等上游犯罪高发多发,作为关联犯罪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量呈持续增长态势,同时也呈现新特点。“如犯罪方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隐蔽,且呈现团伙化、链条化、产业化特征;上游犯罪类型的结构比例由以盗窃罪为主转变为以诈骗罪尤其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为主,等等,给上下游犯罪的法律适用带来深远影响。”司明灯表示。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2021年至2025年,人民法院一审受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8.6万件,审结28.5万件,充分彰显人民法院对洗钱变现行为依法从严打击的鲜明态度。此外,2025年8月,“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配套典型案例,对于统一裁判标准、依法惩治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高法同时还发布了五起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犯罪始终保持高压严惩态势,纵深推进反诈全链条治理,全力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2、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 2025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实现“双下降”。道路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13日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也是首次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刑事专题指导性案例,旨在明确类案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促进提升相关案件办理质效,并发挥司法裁判的警示、教育、引领功能,构建良好交通秩序。2025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实现“双下降”,全国法院受理涉道路交通安全刑事案件数量也有所下降。其中,受理交通肇事犯罪一审案件4.3万余件,同比下降超过3%;受理危险驾驶犯罪一审案件23万余件,同比下降近16%。最高法表示,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疑难复杂法律适用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包括长期困扰审判实践的传统问题,以及伴随新技术、新业态发展而产生的新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审判指导,最高法结合司法实践反映的疑难复杂争议问题,针对性遴选发布了本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5件,包括1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1件交通肇事案、3件危险驾驶案。其中,指导性案例268号“严某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了毒驾肇事案件的定罪量刑规则,指导性案例269号“刘某江交通肇事宣告无罪案”明确了交通肇事等刑事案件中事故责任的实质认定规则,指导性案例270号“成某明危险驾驶案”明确了醉酒驾驶案件中公安机关提取血液样本行为的性质认定规则,指导性案例272号“艾某等危险驾驶案”明确了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共犯的成立范围。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回应了“智驾”时代的新问题。指导性案例271号“王某群危险驾驶案”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行为人激活辅助驾驶功能,并利用私自安装的配件逃避辅助驾驶系统监测的,即使其不在主驾驶位实际操控机动车,仍应作为驾驶主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司法公正,最高法不断健全案例指导制度,高质量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使用,发挥其裁判规则指引和行为规范引领价值。截至2026年2月12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超过5300件,其中,交通肇事刑事案例30余件、危险驾驶刑事案例60余件。相关案例不仅为相关案件办理提供了权威参考,也为社会公众理解、掌握交通行为规范提供了鲜活素材。(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3、最高法举行“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新闻发布会 我国已成为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9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七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护航美丽中国建设、服务全面绿色转型相关情况,并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依法服务保障碳市场建设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刘小飞出席,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吴兆祥介绍,“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19.2万件,比上一个五年下降4.3%,包括刑事案件14.1万件、民事案件80.4万件、行政案件24.7万件,其中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2万件。五年来,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5年新收2.4万件,较2021年下降32.6%。人民法院专业化组织体系目前已经全面建成。现有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和组织2400余个,从事环资审判工作的干警1.6万人,30个高级法院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南京、昆明、郑州、长春、乌鲁木齐、重庆、成都、合肥等8个中级法院专设环境资源法庭,我国已成为生态环境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此外,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200余家法院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500余家法院实行“民事﹢行政”或者“民事﹢刑事”案件的归口审理,40余家法院积极探索涵盖执行在内的归口审判执行模式。吴兆祥介绍,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目前已收录5批55件中国环境司法案例和10部司法报告,人民法院以鲜活案事例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国之治”。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官员表示,中国案例具有重要全球影响力,中国环境司法的专业化建设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政策工具。记者了解到,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8.65亿吨,成交额576.63亿元人民币。发布会上,赵柯介绍了最高法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四件依法服务保障碳市场建设典型案例。案例涉及碳排放权交易合同效力、核证自愿减排量法律性质,规范“碳汇认购”替代修复责任适用等碳市场规范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具有维护碳市场交易秩序、完善碳市场交易规则、规范“碳汇认购”责任适用等特点。(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4、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正式公布2025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和十大提名案件。2026年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正式公布2025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和十大提名案件。缅北“四大家族”系列电诈案,首例确认“试管婴儿”享受工亡抚恤金案,订婚强奸案,个人信用修复案,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上海医保基金追偿案,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最高判赔案,余华英拐卖儿童案,首起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陕西某旅行社7公司及个人非法穿越、破坏秦岭生态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申请人泉州市文物保护中心与被申请人王某某诉前行为保全案,全国首例认定AI生成图片不具备独创性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因拒绝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被开除案,未成年人向火锅内小便侵权案,全国首宗认可和执行“港资港仲裁”裁决案,合肥某某置业公司“执转破”系列案,支持老年人护理依赖费交通事故赔偿案,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系列破产重整案入选“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提名案件”。作为一年一度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至今已成功举办九届。2025年度活动由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共同承办。本届活动通过对全国法院过去一年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筛选和初评,选出了50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网络投票。经专家委员会评选,并综合网民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和十大提名案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将开设“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年度十大案件”专栏,历届十大案件均将收录至案例库,以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提供更多鲜活素材,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5、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以司法救助纾困境暖民心”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6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六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以司法救助纾困境暖民心”。为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中央政法委于2014年牵头联合财政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建立起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框架体系。十余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以“如我求助”意识充分履职,不断深化国家司法救助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的“三个坚持”、九个举措。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一是完备制度体系。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及相关程序规定、工作规则、文书样式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地方各级法院聚焦解决实践难题,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机制,相继出台配套细则近400件。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当前全国所有的高级法院、94%的中级法院及70%的基层法院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高、中级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基本由专门承担国家赔偿审判工作职能的机构负责,救助案件纳入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线上办理,实现规范管理。三是注重及时救助。根据《六部门司救意见》精神,人民法院将救助关口前移,重心放在审判执行阶段。坚持以特殊群体救助为重点。一是加大刑事被害人救助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多次下发通知、召开条线会议,针对实践中的难点堵点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各地法院加强与立案、刑事审判等部门的工作联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刑事被害人救助人数及资金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救助工作质效明显提升。二是加大弱势群体救助力度。2023年至2025年,全国法院共救助未成年人、老年人、重度残疾等弱势群体10.77万人。三是加大涉农困难群众救助力度。人民法院加大救助涉诉农村困难当事人力度,保障一大批涉诉农村困难群众在乡村振兴道路上不掉队、不落下。同时,各地法院也积极推动建立相关机制。坚持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为支撑。一是用好既有资金,合理拓宽渠道,夯实救助基础。各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统筹安排,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中央财政通过政法转移支付,对地方所需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同时,各地法院按照《六部门司救意见》关于“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宽救助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捐助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的要求,在拓宽渠道方面做了很多有益探索。二是探索多维救助方式,增强救助效果。《六部门司救意见》规定,国家司法救助以支付救助金为主要方式。同时,与思想疏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诉讼救济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刑事案件伤员急救“绿色通道”、对遭受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对行动不便的受害人提供社工帮助等多种救助方式,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有的法院建立司法救助心理抚慰、公益助学及权益保护协作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合作、衔接机制,增强救助合力。江西、河南、黑龙江、吉林、安徽、四川等地高院、中院与同级民政、人社等部门联合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规定。(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6、最高法举行“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4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五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民二庭副庭长王朝辉、行政庭副庭长杨科雄、审监庭副庭长董朝阳、执行局副局长王富博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廖向阳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组织各级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一、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各级法院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做到一视同仁,积极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最高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进一步细化相关裁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各地法院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条款效力问题的批复》),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二是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各级法院坚决依法纠治搞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违法行为,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行为。三是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各地法院依法助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司法审判实践,助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各地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司法判决执行与破产制度有机衔接,依法有效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做到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有力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高效配置。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有力稳定企业发展预期。各级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加强对涉企诉讼案件的审判监督和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一是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二是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三、坚持规范文明司法,有效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各地法院在企业因诉讼纠纷陷入困难时,在严格依法基础上做实规范文明司法。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运用多元解纷、先行调解等机制,成功化解涉企纠纷177.62万件,有效降低企业解纷脱困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二是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执行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强制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三是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进行信用恢复266.96万人次,帮助所涉企业重返市场、创新创业。四、坚持治标治本结合,促推涉企司法质效提升。注重纠治并举、标本兼治,查纠整治涉企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涉企审判执行制度机制。一是认真查纠整治涉企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各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加强涉企司法突出问题整治。加大对重点涉企案件的评查和监督力度,指导督促解决涉企长期重复信访问题,推动审结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案件226件。二是进一步推进涉企审判执行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各级法院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强化条线业务指导,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统一法律适用。(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7、最高法举行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5日举行高质量办理代表建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林文学,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议案建议办理局局长李茅茅,全国人大代表、河南明正清真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道峰,全国人大代表、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阎建国出席发布会。发布会上,林文学介绍了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代表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履职的重要方式和法定权利,也是反映民生民情的重要渠道。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共办理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69件,较办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61件增长29.9%,代表对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办理和答复连续三年保持全部满意。一是“从政治上看”,办理工作质效持续增强。建议办理中坚持“办前问需、办中互商、办后问效”,确保从代表意见建议中精准把握人民群众期盼、关切,落实好、转化好民意民智。院领导出差期间均专门安排时间走访当地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办理完毕后对于有价值的工作进展,积极联系代表进一步汇报并听取意见,确保将这项政治性、人民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做实做优,让办理过程成为增进了解、达成共识、解决问题的过程,真正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落到实处。二是“从法治上办”,成果转化广度深度不断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自觉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结合起来。在建议办理中,专门邀请代表共同开展有关司法解释研讨、专题调研等活动,积极把代表建议采纳落实到相关司法举措中。三是拓展和深化“两个联系”,沟通联络日益深化。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主动加强与代表联系,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共同就社会热点、工作难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过程,真诚凝聚共识,努力做到以高质量的建议办理和答复,让司法公正真有感、能实现、获好评。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组织视察、上门走访等形式开展联络活动245次,联络全国人大代表629人次。林文学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履职,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为全国人大代表参与、监督司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切实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接受人民监督体现和落实到司法审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8、最高法、司法部联合召开“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定分止争”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2026年2月4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做实定分止争”工作经验交流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部署,总结交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的实践成果,协同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中明,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吴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王中明指出,各级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与司法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密切配合,推动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坚决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积极助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推动形成一体联动的解纷格局,以司法之力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吴言军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会同人民法院以有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综治中心统筹下,进一步抓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抓实抓好基层和重点矛盾纠纷化解。要加强调解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强化调解工作保障指导,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合力开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新局面。(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19、最高法举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合力推进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11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八场新闻发布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庭庭长耿宝建,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徐运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苏戈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耿宝建介绍,2025年人民法院加强诉权保护、畅通救济渠道。深化落实立案登记制,发布常用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让群众更便利更精准地表达诉求。全年受理行政一审案件33万余件,同比上升13.9%。2025年,在全国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数量明显上升的情况下,行政二审案件、申请再审案件实现“双下降”,上诉率、申请再审率同比实现“双下降”,大量行政争议在一审程序得到实质化解。“坚持正确政绩观,改变‘就案办案’传统思维,紧紧围绕当事人的实质诉求,实现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耿宝建这样解释相关数据的变化。2025年,全国法院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此同时,严格规范涉及公民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适用,切实保障公民、企业合法权益,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同比下降14.6%。耿宝建表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和工作合力。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牵头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其中,“两高一部”作为3家基础单位和牵头方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统一规则,“N”则是指根据行政争议领域动态吸纳的协同力量,目前已有10家中央部委加入。发布会上,徐运凯介绍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相关情况。据悉,2025年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5万件,同比增长38.1%,比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前的2023年增长了173%。经过行政复议后,93.6%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案结事了”率同比增长了3.3个百分点。司法部现已全面开通“在线复议”,依托微信小程序和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实现复议申请、补正、阅卷、听证、调解和送达全流程在线办理。2025年网上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已占新收案件总量的近30%。(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20、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2026年2月12日消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二)》,旨在有效解决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更好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意见》共十四条,在制定过程中征求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等单位意见。此前有关规定与《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意见》执行。(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21、最高法召开“加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专题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2月28日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二场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7件“加大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专题指导性案例。本批案例系最高人民法院第49批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民三庭副庭长郎贵梅、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理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2021年至202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50万余件,较上一个五年增长64.44%,并呈现涉高科技、前沿科技领域纠纷案件持续增加以及涉原始创新纠纷案件占比不断增加、纠纷主体多元化趋势明显等特点。周加海表示,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人民法院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强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健全法律统一适用机制,针对性制定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用足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促推知识产权审判提质增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发挥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在化解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制发司法建议助推完善管理治理,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发挥案例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中的裁判规则引领、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推动严格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先后发布39个知识产权类指导性案例,并着力加大案例库收录知识产权类参考案例的力度。”周加海表示,围绕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涉科技创新法律适用难题,最高人民法院编选、发布本批指导性案例,涉及技术秘密侵权、植物新品种侵权、药品专利授权确权、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恶意诉讼等多个领域,为各级法院审理相关新类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提供权威指引。273号指导性案例是一起因企业的技术人员短时间内大量离职而引发的技术秘密侵权案。该案例明确,被诉侵权人招揽其他企业人才,形成获取该企业技术秘密的渠道或者机会,并在明显短于独立研发所需合理时间内即生产出与该企业技术秘密相关的产品的,可以推定被诉侵权人实施了侵害技术秘密的行为。该案例还用很大篇幅细化了停止侵害的具体方式,确保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侵权行为能够得到有效遏制。274号指导性案例对许诺销售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承担作了进一步明确。本案例明确,实施许诺销售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既包括停止侵害、支付维权合理开支,也包括赔偿损失,且该赔偿损失的责任不以发生实际销售为前提。赔偿数额无法根据专利权人损失、侵权人获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确定的,可以结合侵权过错与侵权情节在法定赔偿范围内合理确定。275号指导性案例以穿透审查方式,进一步明确了种子销售领域“组织销售行为”的性质认定规则,让躲在幕后的侵权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该案例明确,被诉侵权人以提供“信息匹配”“中介服务”等为名,实际主导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履行时间等具体交易条件,构成交易组织者、决策者的,可以认定其直接实施了销售被诉侵权种子的行为。276号指导性案例就如何在涉化学、生物领域专利案件审理中,正确适用“三步法”判断案涉专利创造性作出明确、具体的指引。277号指导性案例明确,有证据证明被诉侵权产品图纸与实物高度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图纸作为技术比对的依据。278号指导性案例向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亮剑,明确:明知自己的主张明显缺乏权利基础或者事实根据,仍然对他人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损害他人权益的,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恶意诉讼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279号指导性案例针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证明被诉侵权软件与权利软件实质性相似和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难”问题,给出破解之道。下一步,全国法院将以本次专题指导性案例发布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立足司法职能抓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切实服务保障“十五五”良好开局。(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22、最高法发布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2026年2月24日消息,为进一步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高效、便捷解纷的司法需求,各地法院深入贯彻《关于在审判工作中促进提质增效 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努力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取得一定成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分两批发布5个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介绍人民法院在起诉受理和案件审理环节,通过切实防止“程序空转”,推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举措成效。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解决“程序空转”,不断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一批2个典型案例,第二批3个典型案例。第二批3个典型案例关注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认真执行立案登记制要求,对申请材料有瑕疵的起诉事项,耐心开展法律释明、诉讼指导工作;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人民法院向主张合同无效的原告释明,可以提出备位诉讼请求,避免因合同效力争议陷入程序反复;对于原告“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明确不予认可,促进依法规范诉讼管辖秩序,减轻企业可能涉诉成本等相关举措。(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23、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新闻发布会并发布6件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年2月2日召开“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新闻发布会并发布6件典型案例。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出席发布会并通报了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情况。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最高检和各省级检察院挂牌督办交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葛晓燕指出,2025年,最高检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党中央部署的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自3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确定涉企刑事立案监督、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等11项重点任务,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持问题导向、查纠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等5条重点原则。葛晓燕强调,在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全国检察机关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精准纠治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执法司法问题,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有力促进执法司法公信力提升。同时针对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涉及的虚假诉讼、违规执行、小过重罚、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领域,检察机关综合履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各类突出问题。在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检察机关勇于自我监督,抓实“三个管理”,提高办案质效,坚决纠治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葛晓燕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治,以专项监督为重要抓手,牵引带动强化法律监督,动真碰硬、破解难题,积极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6件,都是检察机关2025年在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办结的案件,以案说法,从6个角度展现了检察机关依法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决心与措施。这6件典型案例既包括依法开展立案监督、解除违规违法采取涉案财物强制措施、清理涉企刑事“挂案”的刑事监督案件,又包括监督纠正民事诉讼财产保全活动中违法查封、惩治虚假诉讼的民事监督案件,还涉及监督纠正涉企违法执行的行政监督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办理专项监督案件,推进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效。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表示,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24、最高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 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 推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2026年2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 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高质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持续做深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推动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意见》共6部分22条,聚焦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促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分类矫治、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共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综合治理等关键环节,明确一系列具体举措。《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意识,坚持惩防并举、宽严相济、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统一,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社会调查的准确度和针对性,在依法办理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以及最具未成年人检察特色的附条件不起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等案件中应当把握的尺度。《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强化预防为主、提前干预的立法精神,通过扎实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对专门教育、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推动社会观护,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等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及时干预和矫治,促进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当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系统观念强化监督,推动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诱因;主动融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法落实督促监护令;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中,强化检察司法办案与教育行政管理衔接。《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等,促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促推网络环境治理。同时,立足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意见》还对建设高素质未成年人检察队伍、数智赋能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促进检察履职与“六大保护”紧密衔接、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形成工作合力等作出具体部署。(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25、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5件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6年2月5日以“强化刑事检察监督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5件典型案例。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苗生明出席发布会并通报了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行刑事检察职能,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情况。苗生明指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创新发挥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机制作用,统筹履行刑事检察各项职责,以更高质效法律监督助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取得了积极成效。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60.4万人,同比下降12.9%;提起公诉127.2万人,同比下降13.3%。严重犯罪持续呈下降趋势,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犯罪降幅明显,全国刑事案件量为本世纪以来最低。与此同时,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确保刑事案件办理质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万件,监督撤案3.96万件,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协同公安机关推动刑事“挂案”依法清理整改;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改判、发回重审2853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出监督纠正意见5706件,推动保障执法司法严格规范、公正权威。苗生明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已经七年有余,也已日趋稳定成熟,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基本模式,超过八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自愿认罪认罚的状态下接受起诉、审判并服刑改造,释放出越来越积极的犯罪治理效能。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84.8%。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率3.2%,较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低32.6个百分点。苗生明强调,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既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是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重要保障。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效,更加有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充分运用检察力量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更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5件,其中检察机关的监督履职范围涉及扫黑除恶、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毒品犯罪、刑事执行、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惩治等多个方面。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实现长效常治的重要支撑和法治保障。在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作用,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向侦查机关精准提出取证意见,夯实证据体系。同时,坚持一案多查,深挖查处及移送“保护伞”等职务犯罪线索,通过诉侦协作全面提升监督质效,扎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筑牢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防线,强化网络治理、遏制网络暴力,为清朗网络空间、维护公民权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在赵某、成某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中,被告人赵某、成某某通过境外网络工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实施“开盒”并发布侮辱诽谤文案,诱导他人实施网暴及线下骚扰,严重危害公民权益与网络秩序。检察机关依法对二人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抗诉职责,是纠防冤错案件,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在许某运输毒品再审抗诉案中,检察机关在依法抗诉的过程中,联合多方开展补充侦查,结合重新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有效排除证据疑点,综合运用证据规则、经验法则,以扎实证据和充分说理推进抗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检察机关对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督,是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的最后一环。通过监督依法交付,促进“应收尽收”,确保生效裁判落地。在张某交付执行监督案中,张某欲借患病且吞食金属异物逃避处罚,检察机关监督看守所对其依法收押,派驻检察干警通过谈话疏导促其认罪服法,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共同研究交付执行方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监管风险隐患排查,最终将张某顺利交付监狱执行。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职务犯罪依法开展侦查,是强化法律监督、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在蒋某等五人徇私枉法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全面梳理王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滕某犯罪团伙涉及的全部案件,发现多起案件存在应查未查、降格处理、怠于侦查等异常情形,先后对5名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最终相关人员被以徇私枉法等罪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信息来源:检察日报)

26、公安部公布八起打击无人机“黑飞”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公安部2026年2月4日公布8起公安机关侦办的打击无人机“黑飞”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近年来,随着无人机使用和行业应用快速发展,破解无人机信息系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甚至超高“黑飞”等问题不断出现,严重扰乱空域安全秩序,甚至对民航安全造成威胁。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2025年12月以来,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超高“黑飞”违法犯罪“净空”专项工作,全力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惩处“黑飞”行为,坚决守住低空安全底线,着力护航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这8起案例分别是:李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田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陈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朱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案,李某等5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案,张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案,王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冯某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在田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中,2023年12月,田某某预谋利用破解禁飞区域和飞行高度限制的无人机,在机场“黑飞”拍摄视频以提高社交平台知名度。2024年3月,田某某携带无人机赴机场附近,在明知有民航客机正在起飞或降落的情况下,仍操控无人机在禁飞区域起飞,在民航客机起飞和降落航道上空拍摄视频,发布在社交平台,并发布“什么叫法律?我双手插兜,不知道什么叫对手,一起看打飞机”“要不是飞机飞得快,我早就和它撞上去了”等言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2024年8月,田某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冯某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2025年9月,冯某某操控自行改造电池电芯的无人机飞行,并在社交平台直播,其间穿越某军事禁区上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冯某某直播飞行过程中,拍摄的内容涉及军用机场内部环境。2025年9月,冯某某因涉嫌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未经实名登记实施无人机飞行活动,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以及对无人机机载信息系统实施非法侵入、非法控制行为,或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或破解无人机后台禁飞区、限飞区、空域保持能力限制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增强法治观念,自觉抵制“黑飞”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实名登记,合规操作,守法飞行,共同守护“天空安全”。(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27、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2025)》和2025年度行政复议典型案例。2026年2月11日,司法部发布《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2025)》,从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发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等五个方面,详细介绍了2025年全国行政复议工作情况。白皮书显示,2025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1.5万件(其中新收98.5万件,结转13.0万件),在去年翻一番基础上再增长38.1%,新收案件达到同期法院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的近3倍。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通过调解、和解方式结案20.5万件,调撤结案率达29.8%。经行政复议后,93.6%的案件未再进入诉讼或信访程序,行政复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率连续两年超过九成。严格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不断加大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全国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1万件,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为6431件,通过调解、和解实质化解1.5万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7.2万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3万份,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8608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能作用有效发挥。白皮书以翔实的数据和鲜活的案事例,生动体现了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展示了行政复议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为。同时,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司法部从2025年度结案的案例中遴选编写了10个典型案例,附随白皮书一同予以发布。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商事登记、工伤认定、政府履职、拆迁安置补偿等多个领域多种行为类型,具有鲜明的特色,集中体现了行政复议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源头治理、依法维护群众与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信息来源:司法部网站)

28、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2026年2月6日消息,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印发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范行刑衔接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指引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于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案件;对于符合移送规定标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受案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指引还就移送工作要求、移送案件必要材料及规范标准、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信息来源:新华网) 

29、自然资源部部署企业不动产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2月4日消息,土地与房屋,既是企业生产与办公场所,也是重要固定资产。如何让企业在购置不动产时过户更顺畅、融资更便捷?自然资源部召开不动产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动员部署会,联合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及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提出力争到2026年底前,全国所有市县涉企登记缴税业务实现“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地级以上城市实现贷款审批、抵押登记和转移登记一站式办理。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纳入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聚焦经营主体和群众关切,加快推动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自然资源部明确了攻坚方向。首要任务是进一步做减法,加快综合窗口向“集成窗口”升级,推行一套材料、多表合一,有条件的地区要力争实现企业完税后1个工作日完成不动产登记。其次是强化部门联动与数治转型,利用AI和大数据实现“智能导办”,大力推广电子证照与电子印章应用,推动“全程网办”像网购一样方便。在政策创新方面,会议强调要将“带押过户”服务从个人拓展到企业、从住宅拓展到工商业,并全面推行预告登记以辅助银行贷款审批,有效降低企业的过桥资金负担。(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0、自然资源部发布典型案例规范有序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部2026年2月3日表示,自然资源部首次以专题形式发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典型案例,涉及17个省份22个创新实践。此次案例发布旨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规范有序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提升土地要素配置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自然资源部于2024年印发《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引导各地立足区域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此后,在规划统筹、权属管理、技术革新、运营监管等方面,各地涌现出众多创新做法,推动了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从传统“附属配套”向“主动赋能”转变,为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注入了持久动力。此次发布的22个典型案例,是自然资源部从中精选的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实践,涵盖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地下交通设施、地下市政和人防设施、地下商业开发和新型地下空间利用五大类别。这些案例既有一线城市的标杆示范,也有中西部城市的特色探索,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价值。比如,广东深圳岗厦北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通过一体化规划建设、立体复合布局及网络化连通,实现四线换乘与地下商业、市政配套等多功能复合,成功打造“交通—商业—产业”共生生态;宁夏银川老城区公园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创新“分层复合+智慧运营”模式,通过分层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等创新做法,实现地下停车场规范、高效利用;湖南长沙探索“生态修复+产业开发”模式,结合地形地势将百米深矿坑改造为主题乐园,实现了生态修复、文化传承与产业发展的多重目标等。(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31、民政部发文规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民政部2026年2月28日表示,新制定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公布,《办法》共六章五十条,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设立,主要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并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机构,包括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有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科(室)的机构等。《办法》细化收留抚养责任。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依法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规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为收留、抚养的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检查、寻亲服务、生活照料、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安全保护、心理健康服务等。《办法》优化社会关爱服务供给。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依法为机构外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危机干预、监护评估等服务,规定有条件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可以在监护支持、心理关爱、照料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并每年组织或者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办法》强化机构管理保障制度。明确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食品、应急、财务、档案、信息等管理制度,规定在队伍建设、预算管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以及监管要求。(信息来源:法治日报)

32、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2026年2月4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就起征点标准判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等增值税征管事项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操作要求,推动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落地。该征管公告进一步调整优化了自然人增值税起征点标准判定细则,自今年起,按次纳税起征点标准由每次(日)销售额500元提升到1000元,并明确自然人发生出租不动产、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等6种特定情形的,不再适用按次纳税1000元的起征点标准,而是参照按期纳税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的起征点标准。“这样的政策安排同时兼顾了税收效率与公平。一方面,允许延续适用相对较高的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有效减轻自然人税收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另一方面,明确相关情形下自然人应当以其当月发生全部应税交易的销售额,‘打包’适用按期纳税起征点标准,可从源头上避免单独拆分适用、叠加后超标享受标准的问题,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说。征管公告还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灵活享受减免税优惠。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选择是否就某笔应税交易放弃减免税优惠,单笔放弃享受优惠的,不会影响其他应税交易继续享受优惠。(信息来源:新华社)

33、国家信访局: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向更高水平迈进。2026年要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进一步打通用好做实“路线图”,持续加强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和规范化建设,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促规范,不断提升凝聚服务群众水平。全国信访局长会议2026年1月26日至27日在京召开。过去一年,国家信访局组织43个部委编制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会同司法部出台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对接意见,定期开展信访业务评查活动,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83家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接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良好局面。会议指出,要大力推进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深度应用,探索建设“人工智能﹢”的智慧信访,实现信访事项智能办理,在登记受理、精准转办、分类办理等方面提供有力辅助。要以最高标准、最大力度、最严要求、最硬作风,把群众的“矛盾清单”变为“满意清单”,最大限度汇集和谐因素,为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发挥更大作用。“要强力纠治‘四应四不’问题,这是今年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点。”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表示,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办理而不办理问题定期梳理、形成清单、集中督办。要认真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推动相关主责单位切实解决“四应四不”问题,并加强对后续情况的跟踪问效。(信息来源:新华社)

34、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合肥金融法庭集中管辖公告发布。2026年2月12日消息,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合肥金融法庭集中管辖公告日前发布。公告的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皖编办[2024]107号批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设立合肥金融法庭。经研究并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自2026年3月1日起,由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合肥金融法庭集中管辖应由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受案范围:(一)合同纠纷中的(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纠纷(4)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5)储蓄存款合同纠纷(6)借记卡纠纷(7)信用卡纠纷(8)融资租赁合同纠纷(9)保理合同纠纷(10)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11)银行结算合同纠纷(二)信托纠纷中的(1)民事信托纠纷(2)营业信托纠纷(3)公益信托纠纷(三)保险纠纷中的(1)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2)责任保险合同纠纷(3)信用保险合同纠纷(4)人寿保险合同纠纷(5)健康保险合同纠纷(6)再保险合同纠纷(7)保险经纪合同纠纷(8)保险代理合同纠纷(9)进出口信用保险合同纠纷(四)票据纠纷中的(1)票据交付请求权纠纷(2)票据返还请求权纠纷(3)票据损害纠纷(4)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纠纷(5)汇票回单签发请求权纠纷(6)票据代理纠纷(7)票据回购纠纷(五)信用证纠纷中的(1)委托开立信用证纠纷(2)信用证开证纠纷(3)信用证议付纠纷(4)信用证欺诈纠纷(5)信用证融资纠纷(6)信用证转让纠纷(六)独立保函纠纷中的(1)独立保函开立纠纷(2)独立保函付款纠纷(3)独立保函追偿纠纷(4)独立保函欺诈纠纷(5)独立保函转让纠纷(6)独立保函通知纠纷(7)独立保函撤销纠纷。联系方式:(一)办公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合肥金融法庭办公地址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龙川路549号绿地中央广场D座合肥法务区(二)联系电话立案窗口:0551-65139097。(信息来源: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