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8/6
2014年8月6日消息, 安徽省卫计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的意见》,决定按每个村卫生室筹资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建立村卫生室医疗执业风险分担统筹资金,由省、市(县)、个人出资,县级统筹,专项用于村卫生室发生医患纠纷时的医疗赔偿。(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安徽省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政策 首次将农村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可参保范畴 参保人员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纳保费
向您推荐
长按屏幕
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
三农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09018925号-1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