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到浙江温州调研非公有制企业司法保护工作,与温州部分民营企业家和温州市企业家协会等组织负责同志,就经济新常态下非公企业面临的困难及成因、对司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问题进行座谈。杜万华指出,非公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增加就业、繁荣经济、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非公企业权益保护,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在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周强院长提出要将平等保护作为人民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基本原则。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非公企业的平等保护。杜万华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纠纷时,要兼顾企业发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将劳资双方利益统一起来。在办理非公企业破产案件时,应将人民法院作为“生病企业”的医院,多破产重整、少破产清算;要健全识别机制,分类处理、对症下药,不能简单一破了之。要建立全国统一的破产企业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发布破产企业信息,降低破产重整成本,充分实现破产资产价值,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积极发挥市场在处置“僵尸企业”中的作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加强法治宣传,让广大民营企业家熟悉相关法律,了解司法政策,提高法律意识,提前防范风险。(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