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18
安徽省一家综合保税区——合肥综合保税区2015年3月17日正式通过国家联合验收组验收。国家联合验收组组长、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李志辉与安徽省政府副秘书长张武扬签署《合肥综合保税区验收纪要》,并向新站区管委会负责人颁发《合肥综合保税区验收合格证书》。合肥综合保税区于2014年3月17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信息来源:合肥日报)
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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