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3
2014年4月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会议认为,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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