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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国地税合作规范

2015/7/2

2015年7月2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包括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等5方面内容、32个具体合作事项,实现了与现有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为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纳税人“多头跑”和重复报送资料等问题,《合作规范》规定了“联合设立登记”“联合变更登记”等12项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的合作事项,如要求国地税统筹办税服务资源,联合提供办税服务。为实现管理协同、征管互助和信息共享,切实减轻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办税负担,降低征纳双方办税成本,《合作规范》规定了13项国税、地税征管互助方面的事项。其中在“委托代征税款”事项中,要求国地税互相委托代征,协同加强税收管理;在“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事项中,要求国地税双方共享定额核定信息,协同开展定额核定和调整工作。(信息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