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8/28
2016年8月28日消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复,自2015年1月起山东试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规范开展信用互助,提供较直接、较基础的服务,破解农民生产经营融资难。用农民自己的钱,办农民自己的事。信用互助,在合作社内部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严禁对外吸储放贷。社员既可自愿缴纳互助金,也可以“承诺认缴”。与存银行不同,农民的余钱并不交给合作社。当社员有借款需求时,合作社向其他社员募集资金,交银行托管,再由托管银行把资金转到借款社员账户。为规避改革试点的金融风险,合作社互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单个社员借款额度不超过互助资金总额的5%。互助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一般不超过一年。同时,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合作社进行动态监管。(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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