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5
2015年1月5日消息,作为北京市一“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大兴区2014年在该区庞各庄镇梨花村成立了全市一家“农村信用互助合作社”。大兴区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村级信用互助合作社招募村内社员,大家共同出资设立专项信用合作互助基金,再由合作社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将合作社吸收的股金存入银行账户,作为社员申请银行贷款的担保基金。(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全国一个省级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组织在广州成立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
向您推荐
长按屏幕
保存至相册分享至朋友圈
三农法律服务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09018925号-1 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