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9
2014年4月9日消息,在总结提炼安吉县美丽乡村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我国一个美丽乡村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日前起正式实施。该《规范》由安吉县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6家单位共同起草,省质监局批准发布,旨在将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成果进行标准转化和推广。《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规范性引用了新农村建设现有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21项,并对经济、环境保护、安全等基本指标进行统一规范和量化,共涉及相关指标36项。规范共有11个章节,主要框架分成基本要求、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精神文化建设、组织建设与常态化管理7个部分,使得美丽乡村建设从一个宏观的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性的工作实践,保持美丽乡村建有方向、评有标准、管有办法。(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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