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22
安徽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 长三角首次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尺度
2022年“打假治敲”专项行动持续深入推进 打击违法违规活动 维护新闻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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