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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召开“法护美好人生 ‘典’亮品质生活”新闻发布会
2026/3/6
最高人民法院2026年3月2日
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主题是“法护美好人生 ‘典’亮品质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杜军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上,陈宜芳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民生司法工作情况。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施行,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法治屏障。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更深更实融入民事审判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如我在诉”意识,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引领风尚、维护和谐,积极营造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良好法治环境。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以来,民事审判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应民生之“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制定17件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侵权、食品药品、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解释,明确权利义务边界,确立行为规则;发布涉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新业态用工、产品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等76批771个典型案例,讲好“小案大道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各级法院依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近8674万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判得“公道”,来守住“人心”。二是领社会之“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活民法典总则编“好人条款”,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拉架致人受伤,拉架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帮助邻居救火受伤,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等典型案件,为见义勇为、好意施惠、紧急救助等善行义举“撑腰打气”。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已发布的四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中,均收录敬老助老案例,明确丧子老人可对孙子女“隔代探望”、成年子女强行“啃老”无居住权、请假照看病危父亲用人单位应包容等裁判规则,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让司法引领和评价社会行为的作用更加可见、可感、可信。三是应时代之“变”,与时俱进“释法”明理。民法典实施以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全国首例居住权纠纷等一批具有规则确立意义的案件,构筑起保障人民权益、规范社会运行的坚实屏障。依法审理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等新类型案件,识别技术外衣下的违法行为本质,准确确定侵权责任,通过生动鲜活的司法裁判,落实“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发布首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将“存在用工事实,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作为新业态用工纠纷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五年来,民事审判充分运用民法典确立的原则、制度和规则。加强物权保护,有力贯彻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规范物的归属和利用秩序,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护航宜居宜业美好家园。规范交易秩序,正确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系、保护合同自由和实现合同公平的关系、加强权利保护和促进诚实守信的关系,护航“消费马车”行稳致远。健全防护体系,审结一审人格权纠纷案件96万件,年均增长5.1%,筑牢人格权益保护“防火墙”。树立优良家风,立足国情社情、坚持体系思维、平衡多元价值,贯彻实施民法典时代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有效实现保障个体权利、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立法宗旨,营造友好的婚育环境。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强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以高质量民生司法工作为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谱写“中国之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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